平安短期意外险(未成年款)
一、覆盖人群
3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适合团队活动、参加展会等短期出行)
二、保障范围
(一)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我们将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意外医疗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三)飞机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汽车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汽车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我们将按“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注:未成年人除航空意外以外的身故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参加高风险活动导致意外身故、伤残,我们将赔偿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六)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参加高风险活动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保险金。
(七)救护车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实际支付的救护车车费,我们将按照约定给付救护车车费保险金,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
(八)意外住院垫付/担保服务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救援公司可协助安排:
1.协助安排住院:救援公司可协助被保险人推荐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经救援公
司审查认证或与救援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供被保险人选择就医,并进行办理住院手续的指导。
2.住院医疗费用担保/垫付:被保险人发生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暂未有足够费用支付医院救治费用,可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垫付服务。垫付结束后,由救援公司代被保险人向平安申请理赔。
*担保垫付金额需在保险方案规定的保障额度内。
*服务电话:95511转9。
三、保障额度
(一)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10万元
(二)意外伤害医疗:2万元
(三)飞机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50万元
(四)汽车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5万元
(五)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和残疾:5万元
(六)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1万元
(七)救护车费用:2000元
(八)意外住院垫付/担保服务:专享
四、理赔流程
平安保险为您提供7*24小时报案服务,可全国通赔!
(一)方式1
1.下载平安保险好生活app
2.进入办理赔,轻松实现在线理赔
(二)方式2
1.微信搜索小程序平安赔你行
2.在线报案查询理赔进度
(三)方式3
1.拨打95511
2.直达人工报案
五、保险须知
(一)被保险人仅限1-3类职业人员,若被保险人从事4类及4类以上职业或拒保职业的工作发生意外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查看职业分类表,职业类别不明请咨询40088-95512转2。
(二)每位被保险人限投1份短期综合意外险,多投无效。
(三)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公司对于超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起期可自由选择,但最早生效日期为投保当日起的第二天零时。
(五)7*24小时全国理赔报案电话:95511。全国24小时紧急救援电话:95511转9。专享紧急医疗垫付服务,请您在出险后请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以便尽快为您提供相应服务。若未通知或未拨打救援热线报案而自行处理,可能会对您的理赔造成影响。六、投保人声明
(一)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投保内容填写属实。
(二)本投保人确认已阅读本产品所有条款,且贵公司已向本人详细介绍了条款的内容,特别就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特别约定内容作出明确说明,本人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均因保险人的明确说明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投保。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四)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95511)取消或变更授权。
*注:以上信息整理于平安短期意外保险(未成年款)官方网站说明,若有疑问,请咨询平安保险公司